欧盟提议扩大“碳关税”征收范围

欧盟提议扩大“碳关税”征收范围

据新华社报道,欧盟委员会于17日发布碳边境调节机制(CBAM)修订方案,拟在现行机制基础上拓展适用范畴并收紧反规避规制,相关政策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分阶段落地实施。

碳边境调节机制(CBAM)俗称“碳关税”,是欧盟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政策工具,核心是对碳排放管控标准较低国家和地区进口的水泥、钢铁等产品征收碳相关税费。该机制自2023年10月起进入过渡期,为相关企业提供政策适应和流程衔接的缓冲安排。

此次调整方案的核心变化之一是拓展CBAM的适用范畴,从当前主要覆盖的铝、水泥、电力、钢铁等上游基础材料,进一步延伸至钢铁和铝密集型下游产品领域。新增管控清单包含180类下游产品,覆盖机械制造、五金金属制品、汽车零部件、洗衣机等家用电器以及建筑工程设备等多个行业。

反规避规制强化是本次调整的另一重点。欧盟委员会提出,将消费前铝、钢等金属废料纳入CBAM碳排放核算体系,同时提高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标准。若报告数据存疑,需补充提交佐证材料,以此强化商品碳排放的可追溯性,防范排放强度虚报等规避行为。

此外,欧盟委员会计划设立“临时脱碳基金”,专项用于扶持本土生产商发展。该基金的部分资金来源,将定向取自2026年至2027年成员国在CBAM框架下的碳证书销售收入。

欧盟官方公告明确,CBAM正式生效后,进口商需按进口商品的隐含碳排放量承担对应碳成本。与此同时,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(EU ETS)内企业享有的碳排放免费配额将逐步缩减,这一递减安排将持续至2034年最终取消。

自提出以来,欧盟CBAM机制始终伴随争议。其贸易伙伴普遍认为,该机制本质上可能将欧盟内部减排成本向外转移,显著增加发展中国家相关产业对欧出口的合规成本与运营负担。同时,其严苛的数据核算标准与认证要求,可能构成新型“绿色贸易壁垒”,进而冲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运行,损害多边贸易规则的公平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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